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对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网络进行招标,竭诚欢迎各服务提供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网络专线一条(带宽不低于100M,上下行一致),包含专线安装、光猫、路由器等专线运行必备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结算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有效发票及正规有效账户,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载明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款项,本项目经费由中央转移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辽财指社〔2025〕410号)热线专项经费承担。
四、具体要求
(一)专线要求
提供一条独立网络专线,带宽不低于100M,且上下行速率保持一致,网络传输稳定、流畅,满足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省级平台日常运营的通信需求,网络可用性需达到99.9%以上,端到端时延<45ms、丢包率<1%。
需按照国家电信业务相关规范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434号)要求建设,确保专线符合心理援助热线通信安全与技术标准。
供应商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专线的勘察、布线、安装及调试工作,确保专线顺利开通并投入使用。
(二)设备要求
提供的光猫、路由器等必备运行设备为全新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性能稳定,能够适配100M上下行一致的网络专线,满足热线平台长期稳定运行需求。
设备需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及售后服务保障,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更换。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故障响应服务。
专线及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需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心理援助热线运营的影响。
合同期内,供应商需定期对网络专线及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优化,保障专线通信质量和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为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因光缆割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中断专线时,供应商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方,并将操作安排在非热线繁忙时段进行。
五、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相关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录的截屏、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屏,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及方案资料
报价单:根据采购内容分项报价(含专线使用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后期运维服务费等),明确总价及报价有效期,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方案:详细说明专线建设方案、设备配置清单、故障处理流程、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技术培训计划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3年承接过同类网络专线建设或运维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3月18日—20日
地点: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采购办
电话:73821596/73821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