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就沈阳院区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 采购单位: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3. 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
4. 服务期限:一年
5.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28000元)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项目维保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给水系统;(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5)、消火栓系统;(6)、消防防排烟系统;(7)、消防电话系统;(8)、消防电源系统;(9)、防火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1)、气体灭火系统;(12)、防火卷帘门;(13)、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和设备。
8. 服务要求:按照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开展月巡检、季检测、年度功能测试;建立维保台账,按时提交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及时到场处置;配合消防检查、迎检工作。
9. 报价包含人工、检测、常规耗材、税费、交通、台账资料等全部费用(大件配件更换另行协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2. 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备案信息,提供查询截图;
3. 配备持证消防设施操作员;
4. 信用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信用中国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材料(密封递交,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备案截图;
3. 项目人员证书、社保材料;
4.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 报价函(含总价、服务承诺);
7. 医院项目消防维保业绩。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7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递交地点: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1楼保安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73821596
密封要求: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予以拒收。
五、评审办法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作废标处理;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可重新询价。成交结果院内公示。
六、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踏勘即视为知晓现场情况;
2. 维保单位对维保期间消防安全技术责任负责;
3. 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所有。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