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社会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增大,各类抑郁、焦虑、失眠、情绪障碍等精神心理问题高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持续攀升。为积极响应全民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号召,充分发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属性与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立沈阳院区,目前院区各项建设及筹备工作已准备就绪,2026年10月29日起正式投入试运行。现将院区就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就诊指南
1、院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
2、院区概况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为全民所有制公立二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床位100张,可提供门诊、住院全流程医疗服务。院区总占地面积4522.0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957.0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4416.04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3541平方米。
院区主要承接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睡眠障碍等各类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评估与诊疗工作,同时承担心理危机干预等公共卫生服务。
院内便民设施完善,门诊大厅设置导诊服务台、舒适候诊区域,诊室、检查室、药房、检验科均按照标准化医疗规范建设。配备脑功能治疗仪、心理CT、视频脑电图、近红外线脑功能成像系统、多导睡眠监测系统、经颅直流电刺激系统、事件相关诱发电位等专业诊疗设备,为临床诊断与治疗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3、试运行开放科室
试运行期间开设:精神科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睡眠门诊、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心理病房;配套设置物理治疗中心、心理测验室、心电图室、检验科等医技科室。
4、就诊时间
上午8:00 - 12:00,下午13:00 - 17:00(节假日正常开诊)
5、重要提示
1.试运行阶段,院区服务流程、配套设施将持续优化完善。如存在服务不周之处,敬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试运行期间暂未开通医保联网结算,就诊费用需全额自费,医保结算恢复时间请以院区后续官方公告为准。
3.精神心理疾病就诊建议家属陪同前往;初次就诊请尽量携带既往病历、各类检查报告,便于医师综合研判病情。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将以沈阳院区试运行作为新起点,持续夯实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就诊服务流程,提升综合诊疗服务能力,用心、用爱、用情守护群众身心健康,竭诚为全省百姓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服务。
交通指引
公交
• 可乘坐公交至市第六医院南站下车,步行即可抵达院区。途经线路:166路、K802路、269路、256路等。
• 可乘坐公交至省妇婴医院站下车,步行即可抵达院区。途经线路:258路等。
地铁
• 地铁4号线,砂阳路站出站(H口),步行约200米到达院区。
自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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