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董德刚副主任、疾控处阎大伟处长和医政医管处梁宏军处长亲自到会督导。全院中层以上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党员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党委委员王金环副院长主持。王金环同志宣读了《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原则,以及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和步骤,为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特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开展。
王哲院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把握重点,明确责任,务实高效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董德刚副主任结合我院的活动方案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切实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二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真抓实干、秉公用权。三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整治“四风”顽疾,破解改革难题。四要教育实践两手抓,切实解决“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五要一定做到领导干部“五个带头”。六要突出特色,统筹兼顾。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精彩。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游离于医院中心工作、不能脱离本科室和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自身职责。同时做好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