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制收银员公告》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现将面试考核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为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是否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
1 | 岳子钰 | 女 | 200110 | 是 |
2 | 孙红 | 女 | 198912 | 是 |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4月16日 上午10:00
面试报到地点:请考生于2026年4月16日9:3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机关2号楼)完成报到签到。
三、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行政能力、逻辑思维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考生无需提前准备特定材料。
四、考生须知
(一)携带证件:面试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
(二)准时到场: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电子设备管理:进入候考区后,须按要求关闭并上交所有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由考务组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面试期间严禁使用,违者取消资格。
(四)抽签候考:考生在候考室集中,接受考前培训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后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随意离开,否则视为放弃。
(五)面试纪律:
1.进入考场时,将身份证交监督员核验。
2.面试中严禁透露或暗示本人姓名、单位、毕业院校、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征、行业标识或特殊标志的服装、饰物。
4.除身份证明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资料进入考场。考场提供草稿纸和笔,不得带离。
5.答题结束请明确报告“回答完毕”。
(六)成绩确认:面试结束后,请在指定区域等候。待下一位考生结束后,返回考场听取成绩并签字确认。签字后取回身份证,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逗留或返回候考室。
(七)服从管理:请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扰乱秩序、不听劝阻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联系。
咨询电话:024-73821691 15941056627
联系人:赵老师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安排,严格遵守规定,预祝面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