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制收银员面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制收银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面试成绩 | 是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
1 | 孙红 | 78.67 | 是 |
2 | 岳子钰 | 78 | 否 |
体检要求:
1.体检时间:2026年4月21日
2.体检安排: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的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复检规定: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人事科提出复检申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医院将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仅进行1次,复检项目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其拟考察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4月16日